14日,记者从宁德市经贸委获悉,宁德市2014年典当行设立推荐工作已启动,即日起,符合条件者可到当地经贸部门进行申报。在推荐工作中,市民如遇到不按规范程序办事等问题,可拨打初审工作举报电话:2824459,2822705。 根据《福建省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审批工作方案》,申报条件及要求包括,典当行股权结构中应有2个以上法人股东,大股东为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合计在1/2以上。法人股东应为内资企业。 拟申请新增典当行的法人股东应当具备货币出资能力。法人股东经营满3年且最近2年实现盈利;上一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正数(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原则上为正数);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含本次投资金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类企业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典当行应当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市经贸委明确,将优先推荐在典当业效益好、监管到位、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及现有典当行数量较少的县(市、区)申报的典当行;优先推荐注册资本规模大、股权结构均衡的典当行;优先推荐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福建省著名商标的行业龙头企业入股的典当行;优先推荐经营规范、实力雄厚、资本充足、信用良好的法人企业入股的典当行。 另外,推荐工作要求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本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市经贸委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初审工作举报电话为,2824459,2822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