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南省商务厅根据总量控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从严把关、鼓励做优做强的工作思路,优先在经济总量较大、典当业效益好、市场需求旺盛的市县设立典当行。为保证用足商务部下达给海南省新增典当行的额度,各市县新增计划数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地区经济发展情况,2014年新增典当行注册资本金分为2500万元、2000万元和1500万元三个等级,其中三亚、儋州、洋浦开发区2500万元以上;文昌、琼海、万宁、澄迈2000万元以上;其他市县1500万元以上。
鼓励典当企业连锁化、规范化经营,成立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万元、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以上指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的典当企业可以在海口市以外的市县开设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