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对象为2014年年底前在我省设立的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年审内容有13项,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资金来源情况;银行开户账户情况;法人股东存续情况,法人股东工商年检情况,典当行与股东的资金往来情况;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典当行对绝当物品处理情况;当票、续当票使用情况;息费收取情况;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情况;典当行有分支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包括企业本部、分公司及合并的财务报表;通辑协查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消防制度执行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年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典当行年审报告书,典当行年度经营情况表。省商务厅推荐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及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典当行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省商务厅要求各典当企业应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确保提交的材料翔实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提交的材料需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所提供复印件必须清晰,单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各市商务局要认真完成初审工作,并配合省商务厅、省典当行业协会开展现场抽查工作,重点核查当票使用、现金往来、财务状况、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省典当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积极做好现场核查、数据核对和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