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商务厅公布了《关于2014年新增典当行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中除了阐述新增典当行的工作安排外,还提出鼓励典当企业连锁化、规范化经营。
《通知》指出,2014年海南新增典当行数量控制在现有典当行(不含分支机构)总量152家的8%内,即全省新增典当行12家。中国商报记者从该省商务厅了解到,海南省要求新增典当行营业场所设在临街一楼铺面,建筑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据悉,海南省商务厅根据总量控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从严把关、鼓励做优做强的工作思路,优先在经济总量较大、典当业效益好、市场需求旺盛的市县设立典当行。为保证用足商务部下达给海南省新增典当行的额度,各市县新增计划数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地区经济发展情况,2014年新增典当行注册资本金分为2500万元、2000万元和1500万元三个等级,其中三亚、儋州、洋浦开发区要求新增典当行注册资本金在2500万元以上;文昌、琼海、万宁、澄迈2000万元以上;其他市县1500万元以上。
《通知》中特别说明,海南省鼓励典当企业连锁化、规范化经营,成立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万元、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的典当企业可以在海口市以外的市县开设分支机构。
据海南省商务厅商贸流通处工作人员透露:“我们是要鼓励典当企业设立连锁机构,但也有一定要求。由于海南典当行业发展水平有限,能符合要求的企业并不多,去年只有一家企业被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出于国际旅游岛的建设需求,海南省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也独具特色。这一情况是否反映在典当行业当中?对此,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设立典当行主要考虑当地人均GDP和典当覆盖水平,如果达不到相应标准,即便有发展旅游业的需求,也不考虑设立典当行指标。例如,海口今年就没有设立新典当行的指标,因为目前海口有53家典当企业,已经处于饱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