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一)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二)省辖市商务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同时提供2013年度企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发票复印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营运资金拨付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帐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营运资金保存在省商务厅指定的验资银行帐户内)。
(四)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五)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原件;
(六)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对拟设分支机构的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的审核意见原件。
(七)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原件。
注:1、相关人员应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应当清晰工整)、盖章;2、申请人应将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