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学习《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4〕96号)及云南省商务厅2014年度新增典当行申报工作方案,并及时将文件转发各县区。
二、县区商务部门应按照省厅文件相关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上报文件进行逐一审核,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对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召开相关会议,对新设立的典当行资质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决定,并请示当地政府分管领导。
四、在保山市商务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初审材料统一装订后,上报至省商务厅。
五、推荐材料上报要求:各县区商务局应立即启动申报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按要求严格初审,按时提交申报推荐材料。一旦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受理地点:保山市商务局市场流通科,其余地点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截止2015年1月1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保山市商务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