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4﹞96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收到的申请材料,对照设立条件,通过现场核实,综合考虑,将盈江县工业和商务局报送的云南德宏盈江县兴利源典当有限公司作为拟推荐申报的典当行。现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0日。在公示期内,对此次推荐有异议的,可向州商务局内贸科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丽
电话(传真):0692-2105887
德宏州商务局
2015年1月15日